14、莫濛 二十五史 >> 宋史 >>列传第一百四十九>> 李衡 王自中 家愿 张纲 张大经 蔡洸 莫濛 周淙 刘章 沈作宾 莫濛字子蒙,湖州归安人。以祖荫补将仕郎,两魁法科,累官至大理评事、提举广南市舶。张子华以脏败,朝廷命濛往鞫之,濛正其罪。又言秦熺、郑时中受子华赂,计直数千缗。还朝,除大理寺正。吏部火,连坐者数百人,久不决,命濛治之。濛察其最可疑者留于狱,出余人为耳目以踪迹之,约三日复来,遂得其实,系者乃得释。黄州卒奏亲擒盗五十余人,上命濛穷竟,既至,咸以冤告。濛命囚去桎梏,引卒至庭,询窃发之由,斗敌之所,远近时日悉皆牴牾,折之,语塞。濛具正犯数人奏上,余释之。上谕辅臣曰:“莫濛非独晓刑狱,可俾理金谷。”除户部员外郎。
朝廷遣濛措置浙西、江淮沙田芦场,上语之曰:“得此可助经费,归日以版曹处卿。”濛多方括责,得二百五十三万七千余亩。言者论其丈量失实,征收及贫民,责监饶州景德镇。起知光化军。谍知金渝盟,郡乏舟,众以为虑,濛力为办集,及敌犯境,民赖以济。时饷馈急,除淮南转运判官,濛迁延不之任,右司谏梁仲敏劾其慢命,罢官勒停。宣谕使汪澈为言于上,复旧职,召见,上谕曰:“朕常记向措置沙田甚不易。”
濛谢曰:“职尔,不敢避怨。”上曰:“使任责者人人如卿,天下何事不成。”
除湖北转运判官。未几,知鄂州,召除户部左曹郎中,出知扬州。陛辞,上以城圮,命濛增筑。濛至州,规度城闉,分授诸将各刻姓名甃堞间,县重赏激劝,阅数月告成。除直宝文阁学士、大理少卿兼详定司敕令官,兼权知临安府。未几,假工部尚书使金贺正旦。金庭锡宴,濛以本朝忌日不敢簪花听乐,金遣人趣赴,濛坚执不从,竟不能夺。使还,除刑部侍郎,改工部侍郎兼临安府少尹,以言者罢。起知鄂州。卒于官,年六十一,赠正奉大夫。 |